新时代社会风险治理的内在逻辑
2025-11-21
作者:万天虎
来源:中国社会科学网-中国社会科学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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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备豫不虞,为国常道。”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,我国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发生着深刻复杂的变化,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显著增多,如何防范化解风险成为必须回答的重大理论问题。探索社会风险治理的内在逻辑,对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、确保党和国家事业稳步向前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。新时代社会风险治理的内在逻辑应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,形成逻辑严密的全周期长效风险治理机制。
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引领
当前,世界之变、时代之变、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。社会风险治理的根本立场和价值归宿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也是当前我国社会风险治理的内在逻辑。
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进行社会风险治理的根本目的。不管是应对经济金融风险、社会矛盾,还是防范自然灾害、公共卫生事件,要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、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。社会风险治理成效评判标准要以“是否增进人民福祉、保障人民权益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”为标准。
“民为邦本,本固邦宁。”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,也是社会风险治理的力量根源。从万众一心的革命斗争,到群防群治的网格治理,都深刻印证了我国坚持群众路线,依靠群众力量,善于组织群众的风险治理智慧。
社会风险治理成效需要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检验和评判。风险治理得好不好,取决于是否真实有效地解决了人民群众“急难愁盼”的现实问题,是否帮助人民群众提升了幸福感和安全感。实践表明,人民群众是社会风险治理的实践主体,历史和现实都深刻印证着,只有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,才能一次又一次地化解社会发展伴生的多元风险。因此,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、健康及福祉作为制定防范政策、化解措施的出发点与落脚点,是社会风险治理过程中的价值遵循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绝对不是单纯的口号,而是让风险治理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的实践准则。
增强忧患意识的风险管控
凡事预则立,不预则废。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,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、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,担负着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。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、有效识别风险的主动认知状态。
“居安思危”的忧患意识源于对历史兴衰规律的深刻洞察。“生于忧患,死于安乐”,我们要牢记“安而不忘危,存而不忘亡,治而不忘乱”。进入新时代,社会风险治理被纳入国家治理总体框架中统筹推进,要求我国社会风险治理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,常观大势、常思大局,敏锐地洞察国内外形势发展的隐藏风险,有效识别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潜在矛盾。
“未雨绸缪”的预防思维是社会风险治理过程中反躬自省、自我革命的主动认知状态。只有坚持忧患意识,主动识别风险,才能确保对社会风险的全面掌控。这种主动识别风险的过程,不仅指向对外部环境风险的主动认知,还包含对自身管理风险的深刻警醒。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,才能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行稳致远,确保我国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。
遵循科学思维的风险治理
识别风险的目的是遵循科学的思维方法,准确把握风险走向。从风险防范角度审视现代化发展,实质是利用法律、制度、技术等手段消解旧的不确定性因素,确保社会经济发展的稳定进行。新时代社会风险治理是建立在科学思维方法基础上的,在风险认知管理中要坚持战略思维、历史思维、辩证思维、系统思维以及法治思维。
坚持战略思维,把握风险全局。在具体工作中,应立足当下中心工作,从社会风险治理的长远视角出发,审视当下工作中面临的风险因素,分析风险存在的直接原因与潜在因素,以及随着工作深入推进,伴生的风险可能存在的演进趋势及变化。面对复杂的局面,必须立足时代的制高点,胸怀大局,审时度势,将各类风险置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中进行考量,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。这是掌控风险的有效策略。
坚持历史思维,洞察风险规律。“迨天之未阴雨,彻彼桑土,绸缪牖户。”未雨绸缪思想是先人提炼生存经验智慧形成的宝贵认知。居安思危,存不忘亡。纵观中华文明五千多年发展史,太多的经验与教训可资借鉴。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的今天,积极应对社会风险,解决发展中的问题,还应立足历史的制高点,善于吸纳、运用古人的智慧,善于运用历史眼光认识风险发展的演变规律,明白当下社会发展潜存的风险从何而来,风险因何演变,风险如何化解。
坚持辩证思维,剖析风险本质。新时代社会风险治理呈现出多维度、多层次协同推进的鲜明特征,我们在看待风险问题时既要立足于整体,把握系统性风险,又要深入系统内部分析各子系统和组成要素风险之间的协同关系,杜绝区域性风险演化为系统性风险。
坚持系统思维,统筹风险应对。风险的产生具有生成、传导、演化的发展性,且各类风险往往是相互关联、相互叠加的。社会风险治理过程既要站在全局之上看待问题,又要加强各部门、各层级的协同配合,让风险治理过程更具系统性。在具体应对中,必须摒弃部门分割或各自为政的狭隘思维,强化协同治理、一体推进的理念与政策应对,从而提升治理成效。
坚持法治思维,规范风险治理。“法者,引得失以绳,而明曲直者也。”社会风险治理应依托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,只有确保风险的防范与治理有法可依,才能长久地维护社会秩序,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。随着社会的发展、改革的深化,社会矛盾风险出现许多新特点,我国的法治建设也随着社会发展与环境变化而日趋完善,这为防范、解决许多社会风险问题提供了法治保障。在此基础上,还应强化普法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,切实提升社会风险的治理成效。
构建风险治理长效机制
在社会风险治理中,贯穿风险产生、发展、演变、处置和善后的全周期管理是核心机制。在风险萌芽期,要坚持“防微杜渐”的理念,健全风险研判与风险预警机制。在风险尚未形成实际问题之前,利用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,加强对风险的追踪管理,实现对风险生成的早期干预,降低风险的发生概率。在风险发生期,要健全决策指挥与应急处理机制。当风险转化为突发事件时,要建立集中统一、权威高效的风险指挥体系,以确保对风险的快速响应、高效调度。在风险衰落期,要健全恢复重建与学习改进机制。
面对不可预知的风险,在风险事件处置完毕后,一方面,及时开展善后工作,对受到风险影响的人民群众进行生产生活秩序的恢复帮扶,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,避免人民群众遭受风险的二次创伤,杜绝风险舆论的负面传播。另一方面,完成对风险事件的复盘总结,在保障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同时,主动反思经验教训,做到“应对一次风险,提升一次能力”。利用全周期、闭环式的长效机制,社会风险治理可以实现对风险从被动到主动的掌控,实现主动防控、科学主导、系统管理的深刻转变。
“兵无常势,水无常形。”社会风险治理是一个贯穿风险产生、发展、演变、处置和善后全过程的动态性管理活动。社会的发展进步必然伴随着各种各样的风险,只有把控好风险因素,发展才能顺利进行。围绕前进道路上的重大风险挑战,我们要遵循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,构建系统完备、科学规范、运行有效的社会风险防范机制,切实有效地应对化解风险与矛盾,从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良好条件。
(本文系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一般项目“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研究”(20DJ02)阶段性成果)
(作者系江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)
【编辑:韩卓吾(报纸)齐泽垚(网络)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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